【襄阳政府网消息】12月3日,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座谈会上,市城建委出台安全生产“五项规定”,各县(市)区城建局局长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对本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。
据悉,这“五项规定”分别是,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党委会、局长办公会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,专题研究解决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,并形成会议纪要;坚持每月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,查处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;配齐、配强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,确保每个县(市)区须有独立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构;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(如:深基坑、高层脚手架、塔吊、施工电梯、升降机)建立在线远程视频监控;楚天杯、各类考核评比评先严格实行安全生产“一票否决”。